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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免手術 各界看法兩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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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10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黃以敬、嚴心妤╱台北報導〕衛福部邀集醫界、人權、跨性團體討論,決議同意未來國人若要變更身分證性別,不需經精神鑑定或變性手術;雖是性別人權重大突破,但不僅會議中歷經正反意見的激烈辯論,外界也有不同看法。 只精神鑑定 醫界認不妥 衛福部過去邀集醫學會代表開會討論,即有不少醫師代表擔心,目前連在診斷鑑定變性上,都未能獲得共識,如果單靠兩名精神科醫師認定,還沒摘除性器官,就變更性別登記,恐怕不妥。而且這並非只是醫學議題,還牽扯到親屬關係及認定的複雜問題,如果貿然更換性別登記,恐出現社會及法律上的爭議。 昨日會議中,亞東醫院精神科醫師馮榕提及,變更性別前的精神診斷很重要,不少人變更性別後後悔,甚至有適應不良而自殺的案例。 未摘性器官 去泡湯嚇人? 此話引來北台TG姊妹聯誼會召集人葉若瑛怒指,像林國華、蔡雅婷兩位約在十年前自殺的跨性別者,是受社會及制度歧視、無法做自己而喪志。 另有與會者質疑,若有男性變更登記為女性,卻未摘除生殖器,跑到女湯去泡湯,那不是嚇死一票女生!但有跨性者反駁說:「沒有姊妹會這麼白目!」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創辦人吳芷儀則表示,政府從未要求對是否為「同志」進行精神鑑定,卻要對跨性者進行精神鑑定,太荒謬! 變性容易 恐成逃兵藉口 另有與會者擔心有男生要當兵時,改登記「我是女生」以逃避兵役?吳芷儀指出,目前兵役體檢中,「性心理異常」一欄只要填「非男性」,經精神科醫師認定無誤就免役,動手術變成女性者也免役。 台大科法所碩一生李柏昇接受街訪時表示,現在服替代役很容易,且國家徵兵制將走向募兵制,為逃避兵役去變性,代價太高,還要承受家人壓力及社會歧視,他建議可規定改一次,要改回原性別則門檻應再拉高。 讓跨性者承擔自己的人生 輔大心理所碩三生裴立農說,跨性者決定承擔自己的人生,別人憑什麼替他擔心? 對於法定性別變更議題,藝人利菁的經紀人張守勤表示:「我們不清楚這個決議,無法回應。」 小檔案:性別變更門檻各國規定 目前不需經過摘除生殖器官手術,即可更改法定性別的國家,包括愛沙尼亞、白俄羅斯、荷蘭、瑞典、波蘭、英國、德國、奧地利、匈牙利、芬蘭、冰島、西班牙、葡萄牙、阿根廷、南非、南韓、澳洲、紐西蘭18國,及美國聯邦層級

衛福部最新決議 變更法定性別不需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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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12月9日 下午6:27 新頭殼newtalk2013.12.09 王立柔/台北報導 跨性別與陰陽人族群有福了!衛福部今(9)天下午針對「性別變更登記」議題召開會議,經過3小時的討論後,決議讓性別變更與醫療脫鉤,也就是有意變更法定性別者,從此不需要再作精神評估與摘除現有性器官的外科手術,至於其他配套措施,以及往後變更法訂性別的流程到底要怎麼走,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將督促內政部戶政司邀集專家學者、相關團體召開會議來決定並落實。 內政部2008年針對「戶政機關受理性別變更登記」的認定要件,發函確立原則,表示欲更改法定性別的人,一定要拿到2位精神科醫師的評估鑑定書,並摘除現有性器官;男變女就要動手術摘除陰莖和睪丸,女變男則必須動手術摘除乳房、子宮、卵巢。 但許多跨性別者與陰陽人等相關民間團體、倡議者,認為性別不該以傳統性別認定(Sex)的方式來判斷,而應該依據心理性別認定(Gender),更主張強制手術是一種迫使當事人喪失生育能力的酷刑,應該廢除,由當事人自主認定為原則,而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也建議「放寬變性人性別判定」,不過,衛福部今年10月仍以「未取得社會共識,不宜貿然實施」為由回絕,今天則又邀集專家學者、精神科和婦科醫師、相關民間團體召開會議,現場共20多人。 其中,亞東醫院的精神科醫師馮榕發言時,並未針對手術的部分講述意見,但強調性別變更認定前的醫療精神診斷很重要,表示有不少人變更性別之後都會後悔,甚至更有適應不良而自殺的案例。 對此,北台TG姐妹聯誼會召集人葉若瑛氣憤地說,像林國華、蔡雅婷2位約莫都是在10年前自殺的跨性別者,適應不良並不是他們的問題,而是社會的問題,在現行精神評估和性別重置手術的雙重規定下,加上本來就稀有的相關醫療資源日漸匱乏,許多跨性別者因為經濟、身體等因素無法達到官方要求的標準,而無法取得心目中想要的法定性別,才導致在社會上生存不易。 葉若瑛強調,跨性別者要求的不是什麼特權,只是希望至少廢除強制手術的規定;她也呼籲衛福部勿再推託,人權議題並不需要社會共識;台灣TG蝶園代表高旭寬也指出,跨性別者若有適應障礙,精神科醫師應協助,而非阻撓他們更改法定性別。 由於這場會議的討論不斷離題,除了馮榕醫師長篇大論性別變更規定的相關「歷史」外,與會

變性脫勾「手術」!變更法定性別 衛福部決議免摘除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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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男變女、女變男,未來變更法定性別,不一定得動變性手術!衛生福利部召開「性別變更登記認定要件研商會議」做出最新決議,認同性別變更登記不需醫療認定要件,換句話說,無需進行摘除現有性器官的外科手術。這項決議將會呈給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相關配套措施由內政部邀請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再做討論。 這項決議一出,雖然未立即取消變更法定性別登記的強制器官摘除手術和精神評估規定,但包括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台灣綠色酷兒協會、綠黨性別支黨部、台灣人權促進會和施明德文化基金會等民間團體隨即發出聯合新聞稿,直指這已是性別人權史上的一大步。 原來依據國內現行法規,有意變更法定性別者,必須先經過2名精神科醫師鑑定,並進行摘除現有性器官的外科手術,才能變更性別。相關規定一直被性別團體批評為忽略了當事人對身體的自主權、經濟能力弱勢無力負擔手術者、特殊生理狀況無法承擔手術風險或後遺症者,更令欲變更法定性別者喪失生育能力。 主張廢除「精神科醫師認定」及「強制摘除器官手術」的相關規定,性別團體近年來訴求不斷,卻屢遭主管機關的內政部打回票,並以法定性別變更涉及生理性別的認定為由,將認定要件推給衛福部來研擬。 衛福部9日正式邀集有關醫事主管機關、專家、民間團體代表召開「性別變更登記認定要件研商會議」,經討論會商後,主持會議的衛福部心理健康及口腔保健司司長陳快樂最後裁示決議,性別變更登記不需醫療認定要件,等於宣示變性與變性手術正式脫勾。 這項決議將會呈給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由該委員會監督內政部邀請有關部門、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就相關配套措施再做討論。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創辦人吳芷儀表示,很感謝衛福部做出如此開明、重視性別人權、符合兩公約精神的決議,未來民間相關團體也將持續就此議題與內政部等有關單位,共同研擬相關配套、督促其進度與施行。

戶籍性別欄 將增列第三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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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12月10日 上午2:25 明年二月國內戶籍登記新系統將上路,性別欄位除了男與女,將增列第三欄;衛生福利部昨天也討論定調,性別變更登記不需醫療認定,跨性別者團體表示樂觀其成。 衛生福利部昨邀集相關團體研商「性別變更登記認定」,由於我國現行變更性別的醫療認定要件,包括兩位精神科醫師認定,及須接受器官摘除手術,才可變更法定性別。與會的「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等團體主張,應廢除此制度。 這些性別團體代表指出,此制度忽略當事人身體自主權,及經濟能力弱勢無力負擔手術等問題。台灣不僅未能跟上不需醫療認定就可變更性別的國際潮流,甚至有跨性別者在求學、求職時飽受歧視,近來不斷向政府請願,卻被各單位踢皮球。 內政部戶政司專委翟蘭萍在會中表示,明年二月五日起,戶籍登記新系統將上路,性別欄位除有男與女,將增列第三欄,但這第三欄要用什麼字眼登記,還要視配套措施而定。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創辦人吳芷儀說,雖未取消變更法定性別登記的強制器官摘除手術和精神評估規定,但此決議稱得上跨出性別人權史上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