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性雙胞胎手術協定公証遭拒 父母讓其自定性別

  雙胞胎出生7年,父母才發現孩子竟有男女兩套生殖器官。父母在手術協定上簽字後,公証處卻認為協定不平等拒絕公証,父母最終決定,等孩子有能力自主時再自己確定性取向。

  雙胞胎均是『陰陽人』

  家住璧山農村的李偉夫妻有對雙胞胎孩子。兩年前,夫妻倆就發現兩個孩子的生活習慣和性格特徵等與其他孩子不同。一次,母親意外發現,雙胞胎中的一個竟隱約有兩種生殖器官。另一個孩子身上,也發現了相同的情況。

  近日,夫妻倆終于帶著9歲的孩子來到重慶某醫院進行檢查。醫學檢測結果讓夫妻倆傻了眼,兩個小孩體內有兩種染色體,並且都存在雙性器官,也就是說,兩個小孩是俗稱的『陰陽人』,必須做手術才能確定性別。

  手術風險太大醫院簽協定

  但孩子該是『他』,還是『她』,卻讓父母犯了難。如果父母選擇性別,等孩子懂事了又不願接受該怎麼辦?

  醫生告訴孩子父母,這種性別選擇手術醫患雙方都存在很大壓力,必須簽訂手術協定。協定中規定:『由於患者為未成年人,由父母准定其性取向……;免除院方責任,患者至於承擔手術風險。』為給孩子爭取做手術的最佳時間,李偉夫妻倆最終決定簽下協定。隨後,醫院到公証處為他們公証協定。

  公証處拒公証手術暫擱置

  雙方來到重慶市公証處後,公証處認為,李偉夫婦對於手術方案,可能遇到的風險等都不是很清楚,這份協定存在雙方地位以及權利義務上的不平等,因此公証處拒絕公証。

  因沒有公証,醫院拒絕為孩子做手術。李偉夫婦作出決定,現在孩子的生命暫時沒有危險,等孩子有能力自主決定時,再自己確定性取向。

  醫學專家

  性心理成熟前最宜手術

  西南醫院泌尿科副主任、碩士生導師盧根生教授指出:『最佳手術時機當然在患者的性心理成熟之前』。

  盧教授認為,等到成年後,性器官雖已成形,但孩子已養成不正常的畸形性心理,心理方面的恢復效果不理想。十歲左右是最佳時機,希李偉夫婦引起重視。對於性別的確定,盧教授表示,最好先在醫院確定個體性別更趨向于男性或女性,然後由家長最後定奪。

  律師說法

  父母選擇應有利孩子成長

  重慶浩邦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靜表示,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來代理民事活動,即他的父母。而對於孩子是否變性,選擇何種性別,作為監護人的父母也不是專業的醫學專家,應從如何對孩子生長有利的角度去選擇,同時可遵循醫生的建議。

  社會學家

  選性別需考慮成長經歷

  西南政法大學社會學李軍教授認為,在孩子的性別選擇問題上,需充分考慮孩子成長的經歷。孩子剛出生時,不管身體是男性特徵還是女性特徵,都只是一個先天生理基礎,在成長時才會形成性別意識而並非天生具有。

  在選擇兩個孩子的性別時,要看兩個方面的問題:首先,從醫學技術的角度講,將孩子變為哪種性別對孩子身體有利,就應首選哪種性別;其次還要考慮孩子心理成長經歷,若從小父母就把孩子當成女性來看待,則可以盡量選擇女性,並在術後有意識培養孩子的女性意識。本報記者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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